《红木》新国标树种减少 33种变29种
 
《红木》新国标树种减少 33种变29种
点击:5088    发布单位:www.hjt-wood.com    发布时间: 2018/3/15

近日,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GB/T 18107-2017《红木》详细内容,此标准将代替原《红木》国家标准(标准号为GB/T 18107-2000),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。此外,同期将实施的GB/T 35475-2017《红木制品用材规范》内容也进行公布。


33个树种变29种


在《红木》新国标中,红木树种由原有的33种变为29种,花梨木类的越柬紫檀和鸟足紫檀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被删除;黑酸枝类的黑黄檀认定为刀状黑黄檀的异名被删除;乌木类的蓬塞乌木被删除。此外,将乌木类的毛药乌木调至条纹乌木类,将原鸡翅木类中的铁刀木属改为决明属。

树种的减少是此次《红木》新国标中最大的调整,总体树种减少,主要是因为国际上学术更新导致的树种合并。此前,随着红木原材的减少,加上很多国家限制本国红木木材出口,不少从业者预测《红木》新国标修订中会丰富树种,近年来较为火热的红檀和巴花甚至被列为候选,此次树种的只减不增,确实让不少从业者有所失望。


新增树种管制信息


在《红木》新国标中,红木类别一览表中,除树种名称、商品名、主要产地外,还增加了管制或保护信息,对各树种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管制及国家植物名录二级保护情况进行说明。在29个树种中,共有17个树种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管制,3个树种被列入国家植物名录二级保护。其中,降香黄檀、刀状黑黄檀更是被“双重保护”。

GB/T 18107-2017《红木》国家标准中“红木类别一览表”


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I、II修订自2017年1月2日起生效执行,附录中有超过900个树种被不同程度的管制,《红木》新国标中添加了“管制或保护信息”的说明,进一步说明了红木树种濒危,红木企业也应该转变思路,实现转型升级。


红木树种判定仍确定为类别


红木树种的鉴定一直是红木行业面临的一大难题,在《红木》新国标中,将原有的“测定方法”修改为“试验方法”,并删除了“管孔测定”方法,增加了“木材构造特征”、“气味”、“气干密度”的试验方法,丰富了检测的环节。关于红木判定,《红木》新国标中写到“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,判定为红木,并确定红木类别”,仍然未精准鉴定到树种。



红木制品用材规范明确外观质量要求


除了《红木》新国标,同期将实施的GB/T 35475-2017《红木制品用材规范》内容也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布。此标准规定了红木制品用材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通用要求、检验方法与判定、标识、运输和储藏。标准中对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用材的外观质量要求,其中关于边材的使用中写到,除正视面之外的其他部件用材“含边材类的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,其边材面积应不超过该部件表面积的10%”。明确规范了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中边材的使用比例。

 


《红木》新国标的公布,一方面是为了更加方便消费者和市场管理,另一方面,也是在提醒红木行业,原材稀缺已是不争的事实,红木行业应该更加珍惜红木资源,合理利用,绿色发展。----以上内容转自品牌红木微信公众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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